編者按:中國資產評估協會近日發布知識產權侵權損害評估、計算機軟件著作權資產評估、碳資產評估3項專家指引的征求意見稿,旨在充分發揮資產評估的專業服務功能,指導資產評估機構及其資產評估專業人員執行相關業務,保護資產評估當事人合法權益和公共利益。
對此,本報特邀多位業內專家分別對文件進行解讀。
北京工商大學黨委常委、副校長徐丹丹:
發揮專業優勢更好服務“雙碳”戰略
實現碳達峰、碳中和,是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統籌國內國際兩個大局作出的重大戰略決策,是著力解決資源環境約束突出問題、實現中華民族永續發展的必然選擇,是構建人類命運共同體的莊嚴承諾。
2021年,《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完整準確全面貫徹新發展理念做好碳達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見》對碳資產評估在完善標準計量體系、提升統計評估能力、推進市場化機制建設等方面提出了具體的工作要求。
開展碳資產價值評估,既是碳交易市場發展的內在需求,也是評估行業服務國家“雙碳”戰略的職責所在。《資產評估專家指引第 XX 號——碳資產評估(征求意見稿)》的組織起草將對資產評估行業更好執行碳資產評估業務、提升資產評估行業公信力、促進碳交易市場發展起到重要作用。
全面構建碳資產價值評估體系。碳資產是在資源環境約束下產生交換價值的一類新型資產,在評估對象界定、評估方法選擇、評估參數確定、評估結論使用等方面具有特殊性。為促進碳資產評估業務實踐更好服務經濟低碳轉型,專家指引在明確碳資產概念與分類的基礎,充分挖掘碳資產價值來源,厘定碳資產價值評估要素,提供適用于不同類型碳資產的估值方法,構建了統一規范的碳資產價值評估體系,加強碳資產評估能力建設,對碳資產評估業務實踐具有積極指導意義。
全力提升資產評估行業公信力。明確評估目的與價值類型是評估工作的必要前提。同樣數量碳資產,用于市場交易、抵質押融資和生產經營等不同目的,其價值邏輯與實現結果存在很大區別。在全國碳交易市場成立背景下,碳資產的市場價值容易獲取。但企業開展碳資產評估,更加關注市場交易以外的經濟行為,如碳資產管理、編制財務報告、抵質押融資等。碳資產價值大小既受政策性、市場性因素影響,又取決于企業所屬行業、歷史碳排放水平、綠色技術研發等個性因素,需要以事實為依據進行科學估算。為此,專家指引既闡釋了碳資產的市場價值評估,更針對市場價值以外的價值類型特別是在用價值評估做出指引,為評估行業在碳資產領域全面發力提供指導。
全方位支撐碳交易市場發展與“雙碳”目標實現。“雙碳”戰略目標下,我國實施了一系列節能減排舉措,全國碳交易市場建設是其中重要一環。能否實現碳資產的合理估值,對于發現碳資產內在價值、促進碳資產有序流轉、發揮碳市場價格發現、資源配置和風險管理功能意義重大。為此,專家指引對各類評估方法在不同碳資產評估情境下的適用性進行分析,對核心參數的選擇與修正原則展開深入探討,促使評估結果更具科學性和客觀性,更好服務國家“雙碳”戰略。
北京天健興業資產評估有限公司董事長孫建民:
促進行業更好服務知識產權侵權損害賠償
近年來,隨著國家知識產權強國戰略的持續推進,我國知識產權數量和質量均得到大幅提升,但知識產權侵權現象仍然十分嚴重。
2021年10月,國務院印發的《“十四五”國家知識產權保護和運用規劃》明確提出,要建立知識產權侵權損害評估制度,完善知識產權保護政策。而當前的司法實踐中,由于舉證難、評估難等原因,面對侵權損害時,權利人經常無奈之下不采取任何維權措施;在選擇維權的情況下,因順位靠前、更能合理確定權利人損失的定價方法操作難度較大,大部分案件均采用順位最低的法定賠償方法來確定權利人損失,導致權利人最終獲得的賠償金額相對較低。
對于該司法實踐的難題,作為提供價值咨詢與鑒證服務的專業服務行業,資產評估可以通過提供知識產權侵權損害評估服務,全面、合理地反映侵權行為對權利人造成的損失。
《資產評估專家指引第XX號——知識產權侵權損害評估(征求意見稿)》的組織起草,是資產評估行業對國務院提出的知識產權侵權損害評估制度建設要求的響應與落實,填補了資產評估準則體系在知識產權侵權損害評估領域的空白。同時,可以為資產評估機構及其資產評估專業人員執行知識產權侵權損害評估業務提供全面的理論支持和操作指導,促進資產評估行業以更高的專業水準更好服務于知識產權侵權損害賠償的司法實踐,保護權利人合法權益。
知識產權侵權損害評估的執業要求與一般評估業務的差異主要體現在兩個方面:一方面,知識產權侵權損害評估主要服務于司法實踐,需要滿足法院在案件審理過程中的程序性要求,比如評估依據的主要資料通常來自相關當事人提供的證據,需要在司法部門配合下依照法定程序取得。另一方面,知識產權侵權損害評估的評估方法選擇需要遵循相關知識產權法律和司法實踐的規范性要求,比如按照優先順序考慮侵權損失法、侵權獲利法和合理許可費法3種評估方法的適用性,而不是從傳統資產評估方法中選擇兩種或兩種以上評估方法。
因此,專家指引的很多內容與一般資產評估準則或專家指引存在較大差異。專家指引基于相關知識產權法律及其司法解釋要求,將侵權損失法、侵權獲利法以及合理許可費法納入資產評估方法的范疇,并對其原理、適用性和操作要求等內容提出詳細建議,從而為資產評估機構及其資產評估專業人員通過知識產權侵權損害評估合理反映侵權行為對權利人造成的損失提供參考。
中通誠資產評估有限公司業務副總監陳敏:
發揮評估作用助力計算機軟件著作權資產評估
在信息科技飛速發展、數字經濟波瀾壯闊的時代背景下,軟件產業已成為數字經濟和智能化時代中的戰略性產業、基礎性產業。對軟件作出科學合理的估值定價是促進軟件交易市場健康有序運行和軟件產業高質量發展進步的必然要求。解決好軟件價值評估問題,成為資產評估專業領域的重要任務。
《資產評估專家指引第XX號——計算機軟件著作權資產評估(征求意見稿)》是對當前計算機軟件著作權資產評估理論研究和執業實踐的概括及總結,針對計算機軟件著作權這一類特殊無形資產在評估實務中的一些重點難點,提出專家意見建議,對軟件價值評估工作將起到積極的規范與指導作用。
專家指引將軟件工程領域的“軟件”概念與知識產權資產評估領域的“計算機軟件著作權”概念進行比較和聯系,闡明了“軟件”通常包括程序、文檔和數據,而“計算機軟件著作權”與程序、文檔相關,與數據相關的知識產權通常屬于其他作品著作權。同時,專家指引指出計算機軟件的合法復制品不屬于計算機軟件著作權資產,防止因概念混淆對評估對象進行錯誤識別。
除對計算機軟件著作權的一般分類、基本狀況、法律因素、經濟因素等內容進行分析外,專家指引還強調應關注實際應用中的合法性、權利歸屬及權利穩定性。計算機軟件著作權資產的不當應用,可能會違反法律法規、侵犯用戶合法權益、損害社會公共利益,影響價值評估。
為有效核查評估對象的權利歸屬及權利穩定性,除獲取計算機軟件著作權登記證書這一形式審查證明文件外,提示評估人員可進一步收集其他諸如相關底稿、合法出版物、認證機構證明、權利合同等證明材料。
專家指引還介紹了評估方法的具體模型、應用條件,以及評估報告披露內容,強調保證評估目的與評估所依據的各種假設、前提條件,所使用的各種參數,在性質和邏輯上一致。